摘要:

□ 2007年3月23日,德国国家电视台记者在现场架起摄像机,关注“最牛拆迁户”的拆迁情况
2007年3月,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引起各方关注。城市中一个被挖成十几米深的楼盘地基大坑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的照片在网络上广为传播。
拆迁问题并非中国独有。世界上其他国家也都曾经或正在经历着拆迁带来的诸多社会和法律问题,如何使矛盾得到圆满解决,参考国外的经验和教训,或许我们也需要换一种方式来思考。
美国:各方协商合理赔偿
在美国乔治亚州的雅典城有一棵著名的“拥有自己的树”。一百多年前,雅典城的一位老人因担心自己去世后,后院里的一棵老橡树“遭遇不测”,便在遗嘱里把这棵树的所有权,连同树下八英尺半径的土地赠给了这棵树。
随着城区发展,后院变成了街道,老橡树和围在它周围的栏杆正好在路中央。无疑,这棵树已经阻碍了交通。但是,在要不要移走这棵树的听证会上,附近社区的居民认为,公众受影响的利益,在质和量上并没有压倒这棵树的财产权。最后,这棵树保留了下来。司法的严谨,使得美国地方政府在动用拆迁特权问题上非常谨慎,而民众也会更多地考虑到公共利益。
这或许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至少说明,在美国不是一说公众利益,私人财产权就理所当然地要让步。在美国,各个行业都有一个“公平市场价格”——市场形成的、大家承认的、相对公平的价格。房地产行业也有这样的一个价格,作为补偿拆迁户的标准之一。私人开发商如果想在一块土地上搞开发,就需要事先购买这片土地,包括这里住户的房产。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是,开发商必须给予拆迁者一个合理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双方以公平市场价格为基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要么放弃,要么“法庭上见”。
美国征地须有三个要件:第一,无偿征收。政府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安全、伦理以及福利,无偿征收民众的财产。但无偿征收非常有限,有着非常严格的法律制约。第二,有偿征收。政府依法、有偿取得财产所有人的财产并转为公用的行为。美国为建设或其他目的征收公民拥有的土地,主要采取这种方式。第三,必须符合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指全体社会成员都可以直接享受的利益,如机场、公共道路交通、文物古迹及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等;其二,政府征收少数人财产又立即转让给多数人使用,诸如城市规划中的“旧城改造”、“住宅开发区”、“超市购物中心”等。但政府征收少数人财产又立即转让给另一些少数人使用,就不能构成公共使用。
相对来说,政府征地的情况就比较复杂,因为这涉及到公众利益与个人利益孰轻孰重的问题。美国是一个强调与保护个人利益的国家,但对公众利益也不能不管不顾。美国相关法律规定:政府无权征收个人土地和财产,除非给予合理的赔偿。这里“合理赔偿”的标准,也是以公平市场价格为参考。
英国:开发商拿“钉子”老妇没办法
据英国《每日电讯报》报道,一位83岁的老妇成了英国最有名气的“钉子户”:任凭房地产开发商威逼利诱,她就是拒绝从她出生的小屋搬出,眼看着周围建设的豪华公寓把她的小屋淹没,她就是不为所动。
这位老妇名叫吉恩·泰勒,房地产开发商多次劝她搬走,而且多次承诺按市场价赔偿她所有财产,还让她搬进一套新公寓。但都被她一口回绝,她不愿离开她的三间小破屋。泰勒一家在布里斯托尔市贝德敏斯特村的这所房子里居住了125年,因此,她表示绝对不会从她这一辈起离开这里。
坐落在鹅卵石街道尽头的这所房子,现在价值20万英镑,房子曾经作为工匠屋建于1780年,仍然保持原有的装饰。泰勒说:“非常吵闹,重型卡车从我门前开过,太可怕了!从窗户看到的除了公寓还是公寓。”她的女儿,54岁的希拉表示,建筑工地影响了她母亲的健康。
负责房地产开发的董事长杰拉尔德说:“我们拜访过她,愿意支付她一笔钱,让她离开这里,因为我们考虑过建筑环境会影响她的健康,但是,她就是不走。”
韩国:高额拆迁费令开发商却步
韩国有很多关于土地征用与房屋建设的法律,比较重要的是《城市开发法》和《土地补偿法》,其中对土地征用补偿有着非常详尽的规定。如果某公司想购买并拆迁某住户的私有房屋建大楼,那么,一场漫长的谈判就开始了。
首先,要由双方认可的中介认证机构对土地价格做出基本评估,以此为基础,双方开始讨价还价,内容涉及房屋、草坪、树木、围墙、石阶、狗屋等等,甚至如果房主在院子里先垫过一层沙子然后又铺了地砖,这沙子与地砖都要分别计入补偿费之内。
如果有一处临街的房屋,房主听说拆迁动议了,突击把房子改造成饭店,这个法律不予认可。但是,如果某一处房屋原来是饭店,现处于歇业之中,那么拆迁前宣布饭店恢复营业,开发商就没有办法了,只能按饭店给予高价补偿。
如果是连片开发,居民们第一件事不是收拾东西准备搬家,而是走家串户先把“拆迁对策委员会”成立起来,以群体的名义维权。他们的原则是:一草一木都要付钱,拆迁的结果必须保证每一家的生活都能得到改善。这样算下来,拆迁费用十分惊人。因此,在韩国,很少能看到像中国一样成群连片的旧区改造。
这样,私营企业拆迁开发住宅,要么提供的补偿金足以令住户满意,要么就是谈判失败放弃项目,发生纠纷的机会很少。
在韩国,存在纷争比较多的是公营事业征用土地,如修建城市铁路、高速公路等,按韩国媒体说法,公营事业征地,经常发生“物理冲突”,也就是肢体冲突,即居民与警察发生暴力打斗。近期比较著名的案例,是韩国政府在平泽地方征用土地为驻韩美军修建新军事基地,遭到平泽居民暴力抵抗,多次发生流血事件,政府头疼不已,从总统到总理多次现场办公,但居民坚决不让步,最后,不得不宣布建设计划推迟四到五年,也就是说,现政府已经承认无能为力,把包袱丢给下届政府了。
印度:警察干预反使矛盾升级
“征地”是近几年才经常见诸印度报端的字眼。自从政府推出的“特别经济区”政策,需征用农业用地或荒地建设工业园区之后,由征地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发生警察开枪事件的南迪格拉姆村,就是被政府相中建设一个以化工业为主的特别经济区,计划征购4050公顷土地。
南迪格拉姆村村民对此甚为不满,他们不愿意改变长久以来的生活方式。在与示威者纠缠了两个月后,政府采取了极端措施,2000名警察进驻南迪格拉姆村,强行驱散了示威者。
事件的后续发展其实对政府很不利,不仅西孟加拉邦高等法院要求印度中央调查局对警察向群众开火一事展开调查,而且迫于各方压力,西孟加拉邦政府立即软化了态度,表示放弃在南迪格拉姆村的建设计划。
村民的抗议似乎赢得了胜利,但是由过去的经验来看,这次也许还要加个问号。在矛盾面前,印度地方政府惯用“拖”字诀,往往退一步,服个软,避避风头,等时机合适了再卷土重来,这种方法至少在西孟加拉邦的另一个村子信格尔获得了成功。
在印度,反对政府征购土地的往往不是真正的土地所有者。土地私有化使得大量农田集中在地主手中,他们拥有土地却不见得自己耕种。比起日益微薄的田租,巨额的政府赔偿显然更有吸引力,这也正是尽管抗议声浪不断升级,征地计划却依然能顺利进行的原因。信格尔的一位地主曾经对当地媒体说:“我们应该把塔塔集团老板的照片供起来,因为他要来建厂,这里的地价涨了一倍。”
真正坚定的抗议者来自租赁土地耕种的佃农和拥有少量土地的自耕农,一旦失去土地,他们就失去了谋生的手段。尽管政府反复强调工业园区和工厂建成之后将解决大批当地人就业,但这些村民仍然充满怀疑和抗拒。
在印度政治评论家阿穆尔亚·甘古利看来,印度目前此起彼伏的征地纠纷好比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圈地运动”,“这是一个国家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无法避免的冲突,但是在印度,各种政治势力都想借此机会打击对手,壮大自己,因此冲突被扩大了。”
方 方 《权衡》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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